昨夜闲潭梦落花,可怜春半不还家。

感谢兔兔画的头像!(´∀`)♡
 

赛马

•是关于奈尔家儿子,帝国的骑士长爱德格的短打

•是十一月时给奈尔的生贺,lof这边存下档



 

爱德格三岁时就被妈妈拎上了马背。

与奉信“人类最好的朋友是书本”的公爵大人不同,公爵夫人是个来去如风的热烈女子,还在闺阁时就名声在外,曾经在两年一度的围猎圣典上大出风头,一人打了一头魔狼回来。

男孩在继承了母亲的粉发同时,似乎也继承了母亲好斗尚武的血脉。以书本和知识作为荣耀,出过好几位大学者的维维希尔公爵一家,第一次迎来一个想要成为骑士的继承人。

爱德格精力旺盛,不止一次被剑术老师夸赞天赋好。老公爵无可奈何地接受了自己长子无法和书本成为好朋友的事实,让儿子在训练场上消耗精力。

所有人都得承认,这个在与父辈完全相反的道路上狂奔的男孩,确实挺有成为一位战士的天赋。爱德格从小身体健康,成天有着使不完的劲,最重要的是,他有着难得可贵的坚韧精神。无论寒暑,训练场上总能看见男孩默默挥剑的身影。

未来的骑士正式学习骑马是在九岁。老实说,男孩不是个让老师省心的学生,毕竟无论是谁,遇上教导的小孩刚刚学会在马背上坐稳,就想要催着马跑,大约都会感到惊吓恐慌的。随着男孩年岁渐长,骑术越成熟,为此感到恐慌的人逐渐从他的骑术老师,扩散到他亲近的绝大部分亲友。

老公爵的爱好是读书和写书,十分地花费时间精力,但是安全。未来小公爵的爱好是赛马,同样十分花费时间和精力,但是与安全毫不沾边。爱德格十三岁时和人比赛,从马背上摔了下来,要不是反应及时,沉重的马蹄会踏烂他的胸口。可是刚在生死线上走了一圈的少年,不仅一点心理阴影都没有留下,甚至在骨头长好的第二天,就又套了马冲去马场上和人跑了个畅快。

面对完全拉不住的儿子,老公爵又是骄傲又是心塞,走投无路,在书房放了一尊圣像,每次长子跑出去赛马都开始祈祷。

爱德格因为这个爱好受过不少伤,赢得了不少荣耀,也为此闯出过不少事。有一次,大概在他十五六岁的时候,在围猎庆典上,他被一向不对付的几个贵族少年挑衅。后者都是爱德格的手下败将,因此心高气傲的少年并未在意。直到自己不小心阴沟翻船,在山林深处坠马,摔伤了腿,身上也没有带什么联络其他人的魔法信物时,爱德格才开始懊恼自己的大意。

少年草草处理了一下伤口,抓抓头发,准备咬咬牙自己拖着伤腿回去时,他的好友终于找到了他。帝国的皇长子一脸无奈,还有些担忧。不过值得惊喜的是,皇子不仅骑着自己的马,还牵来了爱德格先前受惊跑掉的白马。

它突然跑到我的面前,我就知道你发生什么意外了。皇长子解释说。他接着问爱德格,怎么搞得这么狼狈?你还能骑马吗?

爱德格气呼呼地哼了两声。他翻身上马时右脚从脚掌到小腿一阵刺痛,粉发少年面色狰狞了一下,很快又咬着嘴唇内侧,做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。

要不是因为突然窜出来一头怀孕了的母鹿,我才不会让他们这么轻易地得逞呢。

皇子没有戳穿好友硬撑着的模样。围猎会持续整整一周,因此第一天空手而归也没有很大关系。爱德格在皇子的营帐里,被神官治愈了伤口。好友很贴心地主动保证,自己不会让爱德格受伤了的消息传出去的,免得老公爵和爱德格的两个妹妹担心。

爱德格很没大没小地锤了锤皇子的肩膀。从小习武的小公爵力气挺大,手上又没个轻重,导致营帐里皇子的侍卫怀疑地看着他。少年全然没注意到身后的死亡注视,大大咧咧地笑着说,谢谢了,好兄弟,明天围猎我帮你!

皇子默默地离他远了一点,说,那倒也没有必要。虽然我骑射比不上你,但是在这种场合还是够用的。

后来慢慢的,虽然骑马还是不可缺少的日常活动,爱德格与人赛马的时候倒是变少了。一是随着维维希尔家的长子年岁渐长,能力和技术逐渐成熟,整个王都都很难找到势均力敌的对手;二是越来越多的责任压到了他的肩上,青年开始意识到自己不能轻易有任何闪失。曾经一件衬衫就敢上决斗场的少年,现在不需要家人提醒,平日里也会穿上防护的软甲。

最近一次赛马在深夜里。已经接过家辉的爱德格突然闯入了马厩,对于仆人惊慌的劝阻听而不闻。年轻的维维希尔公爵跨上了马,出了府邸,头也不回地往深夜沉睡中的郊外山中奔去。

这场突发的夜跑没有对手,没有目的地,与爱德格较劲的也只有他自己。青年劈开迎面而来的夜风。

他一头扎进山林深处,睁着眼睛,思维却没有在流动。爱德格完全凭借着这么多年锻造出来的本能纵马,他速度一点也不减,像是在追赶什么别人看不见、只存在于自己眼中的事物。

处于这样浑浑噩噩的状态,青年最后当然被粗重地树枝刮下了马。他倒在地上,爱马跑了一圈又自己找了回来,拿鼻子拱着自己主人的颈窝,但是自己主人并没有像往常一样,大笑着做起来保证它的脖颈安慰抚摸。

爱德格躺在漆黑的草地上,直到身体被夜晚的冷冽冻得僵硬。他大口大口喘气,直到呼吸平静,再也没有借口制造出悲鸣一般的喘息。

维维希尔家的长子是被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,妹妹们的声音唤醒的。爱德格终于从冰冷的黑夜中醒来,猛地从地上坐了起来。他走路时双脚还僵硬麻木,重重地踏在地上都有些刺痛。但是小公爵连马都忘了牵,狼狈地在丛林里奔跑。

阿兰!阿提!他焦急地喊。你们俩在哪里?!

哥哥——!!

爱德格——!!!

他的两个妹妹,提着灯,手挽着手,跌跌撞撞地向他奔来。爱德格同时向摇摇晃晃的光源跑去。像小时候那样,爱德格张开手,把扑过来的两位幼妹紧紧地搂在怀里。

你又不带信物出门!他会魔法的二妹快要哭了,对他又打又骂,你个混蛋,我用魔法都找不到你!我要写信告诉爸妈!!!

而幼妹已经开始哭了。她一向被父母兄姐娇宠着长大,一朵娇柔的花朵,没经历过一点儿风雨。

我好担心,我害怕……维维希尔家最小的妹妹哭着说。你才从战场上回来,差点没了一只眼睛……这些天死了好多人……白天我才听说你和皇帝吵架,你们关系不是很好吗,小时候经常看见你带他来我们家玩……半夜你一个人不打招呼突然跑出去……哥哥,我好害怕……

爱德格死死地抱着她们。他背生得宽阔,胸膛也总是那么炽热可靠。他双手搂着自己的两个血亲,当青年还是个孩童时,他就立下誓言,要守护他生命里的星星和月亮。

对不起。兄长和妹妹道歉。我再也不会让你们这么担心了。

 

 

 

爱德格在二十九岁那年,遇见了生命中的那团火焰。

女冒险者是人类和精灵的混血,扛着一柄深色的巨剑,有着一头耀眼的红发和与火焰相同的名字。他们俩因为一个案件在边境线上相遇,案件了结之后,他们俩问起对方的打算。

我要回王都复命。帝国的骑士长说。

我要继续下一段旅途。自由的冒险者说。

两个人你看着我,我看着你,谁也不知道再说什么,但是谁也没有先动一步。

最后爱德格抓了抓头发,说,要不走之前比一场?

他们俩见面时因为误会打了一架,告别时似乎也想不到什么文雅的方式。女冒险者欣然同意,跃跃欲试地问他比什么,毕竟初见时的打斗最终也没有分出个结果。

爱德格眼神飘忽了一下,问,你骑术怎么样?

红发姑娘自信一笑,你想比骑马?好啊。

他们指着不远处的小山,以山顶作为终点。 输了的人要送赢了的人一样东西。

你可以现在开始想要送我什么了。混血精灵说。

爱德格一挑眉,你才是。

握住缰绳的时候,他看了一眼自己右手中指上的家族权戒。他抬起手,亲吻了一下冰冷的戒指,心中却想要亲吻火焰。

最后那枚戒指挂上了精灵的脖子,爱德格认认真真,但是有些紧张地和她叮嘱,你别把它卖掉了……你要是缺钱,可以拿着这个去直接去银行取钱的……如果你要是哪天来人类帝国的首都,可以来找我……

精灵笑了一下。女冒险者打断他有些语无伦次的话,说,虽然我赢了,但是我还是有个东西想要给你。

爱德格脱口而出,什么——

女冒险者挑起他的下巴,在他唇上落上一个热乎乎的吻。

 





 

 


 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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